印章是公司行使權利、確認業務往來的重要憑證,無論是合同簽署、文件審批,還是財務結算、政務辦理,都需依賴印章發揮效力。若印章管理不當,可能出現濫用、盜用、遺失等問題,進而引發合同糾紛、財產損失,甚至影響公司聲譽與合法權益。然而,不少企業存在印章管理流程模糊、責任劃分不清的情況,缺乏系統的使用審批與保管制度。因此,制定清晰、可落地的公司印章管理規范,明確印章使用的審批流程與保管要求,既是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化的重要體現,也是防范經營風險、保障業務有序開展的關鍵舉措。

一、印章管理規范的核心框架:涵蓋使用審批與保管全流程
公司印章管理規范需圍繞“使用有審批、保管有責任”的核心原則,構建覆蓋印章申領、使用、保管、交接、注銷等全環節的制度體系,其中使用審批與保管制度是規范的核心內容。以下為適配多數企業的制度模板框架,企業可根據自身規模、業務類型調整細節。
(一)印章使用審批制度模板
審批適用范圍
公司所有印章(包括公章、財務章、法人章、合同章、部門專用章等)的使用,均需按本制度完成審批流程,未經審批不得擅自使用。緊急情況下需臨時用章的,需按“緊急審批流程”執行,事后補充完整審批材料。
常規審批流程
(1)用章申請:申請人填寫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,明確用章事由、使用印章類型、用章文件名稱及份數、用章日期等信息,并附上需蓋章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,提交至部門負責人審核。
(2)部門審核:部門負責人對用章事由的真實性、用章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審核,確認無問題后簽字確認,若涉及重大合同、大額資金往來等重要事項,需附加部門內部討論記錄或相關支撐材料。
(3)跨部門復核(按需):若用章事項涉及財務、法務、風控等部門,需將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及相關文件提交至對應部門復核。財務部門重點審核資金相關文件的合規性,法務部門重點審核合同條款的合法性與風險點,復核通過后簽字確認。
(4)審批:根據用章事項的重要程度劃分審批權限,普通辦公文件用章可由部門負責人審批;合同簽署、對外承諾等重要事項用章需由分管領導審批;涉及公司重大決策、大額投資等核心事項用章,需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。
(5)用章登記:審批通過后,申請人攜帶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及用章文件至印章保管人處,保管人核對審批流程完整性后,在《印章使用登記臺賬》中記錄用章信息(包括申請人、用章事由、文件名稱、用章時間、份數等),申請人簽字確認后,方可使用印章。
緊急審批流程
若因業務緊急(如緊急合同簽署、應急政務辦理)無法按常規流程完成審批,申請人需通過電話、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向具有審批權限的領導說明情況,獲得口頭同意后,可臨時使用印章。事后24小時內,需補充填寫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,附上緊急情況說明,按常規審批流程補全簽字,同時在《印章使用登記臺賬》中備注“緊急補批”。
(二)印章保管制度模板
保管責任人劃分
(1)公章:由公司行政部門指定專人保管,保管人需為行政部門正式員工,具備良好的責任心與保密意識,且不得同時保管與公章聯用的其他印章(如法人章)。
(2)財務章:由公司財務部門指定專人保管,通常為財務主管或出納人員,保管人需熟悉財務制度,確保財務章僅用于財務結算、票據開具等合規場景。
(3)法人章:可由法人本人保管,或委托行政部門、財務部門專人保管(需出具書面委托書),保管人需嚴格按照審批流程使用,不得擅自用于非授權事項。
(4)合同章:由公司業務部門或法務部門指定專人保管,保管人需了解合同簽署規范,確保合同章僅用于經法務審核通過的合同文件。
(5)部門專用章:由對應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,僅用于部門內部文件流轉、非對外業務確認等場景,不得用于對外承諾、合同簽署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事項。
保管要求
(1)存放管理:印章需存放在帶鎖的保險柜或專用文件柜中,保險柜鑰匙由保管人專人保管,不得轉借他人;每日下班前,保管人需檢查印章是否歸位、保險柜是否鎖好,確保印章安全。
(2)使用監督:印章使用時,保管人需在場監督,確保用章文件與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內容一致,不得在空白文件、未審核文件上蓋章;用章完成后,保管人需核對文件份數,確認無遺漏后,將印章及時收回存放。
(3)保密要求:保管人需對印章使用情況嚴格保密,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印章存放位置、使用頻率等信息;未經批準,不得允許他人查看《印章使用登記臺賬》。
(4)交接管理:若保管人因崗位調整、離職、請假等原因需移交印章,需填寫《印章交接登記表》,明確交接印章名稱、數量、狀態、交接時間等信息,由移交人、接收人、監交人(通常為部門負責人)三方簽字確認后,方可完成交接。交接后,接收人需立即核對印章狀態,更新保管責任人信息,并按保管要求執行后續管理。
(5)定期檢查:每月月底,由行政部門牽頭,聯合財務、法務等相關部門對所有印章進行盤點檢查,核對印章數量、狀態與《印章保管臺賬》是否一致,檢查《印章使用登記臺賬》記錄是否完整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,并形成檢查報告存檔。
異常情況處理
(1)印章遺失:保管人發現印章遺失后,需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匯報,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獲取報案證明;隨后通過公司官網、公眾號等渠道發布印章遺失聲明,聲明遺失印章作廢,避免他人冒用;重新申請刻制印章,按規定完成備案流程,并更新《印章保管臺賬》。
(2)印章損壞:印章出現磨損、變形等損壞情況,影響使用效果時,保管人需提交《印章更換申請》,附上損壞印章原件,經審批后,由指定部門負責重新刻制,舊印章需按規定銷毀(如剪碎、蓋章作廢后存檔),不得隨意丟棄。
二、制度落地與執行保障
培訓宣導
制度發布后,需組織全體員工開展印章管理規范培訓,重點講解使用審批流程、保管責任、異常情況處理等內容,確保員工了解制度要求;新員工入職時,需將印章管理規范納入入職培訓,考核通過后方可參與涉及印章使用的工作。
監督檢查
成立由行政、財務、法務部門組成的監督小組,定期對印章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抽查,檢查《印章使用申請表》審批流程是否完整、《印章使用登記臺賬》記錄是否規范、印章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等;對違反制度的行為(如擅自用章、保管不當),按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,情節嚴重的,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。
動態優化
根據公司業務發展、組織架構調整等情況,定期(如每年一次)對印章管理規范進行修訂優化,補充新的用章場景、調整審批權限、完善保管要求,確保制度始終貼合企業實際管理需求。
公司印章管理規范的核心在于通過明確的使用審批流程控制風險,通過清晰的保管制度落實責任,二者相輔相成,共同保障印章使用的合規性與安全性。上述制度模板為企業提供了基礎框架,企業在落地過程中,需結合自身業務特點調整細節,同時通過培訓宣導、監督檢查、動態優化確保制度有效執行。規范的印章管理不僅能避免因印章問題引發的經營風險,還能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效率,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,為企業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。?